索 引 号: | 012947154/2020-24080 | 信息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减税降费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0-04-0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今年以来两次降低非居民用户用气成本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居民用户;销售价格;疫情防控;降幅;经济社会发展;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淡季价格;降价范围;降价幅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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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今年以来两次降低非居民用户用气成本
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减轻相关企事业单位负担,南京市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考虑战疫与经济发展需求,先后两次降低非居民用户用气成本,预计上半年可减少全市非居民用户用气支出3600余万元。一是自2020年2月1日起至2月21日止,本着天然气经营企业让利的原则,在上游门站价格未做调整的情况下,下调中小微企业、承担疫情防控与救治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用气成本,销售价格最大降幅为0.18元/立方米;二是自2020年2月22日起至6月30日止,结合上游门站价格下调,进一步扩大降价幅度和降价范围,全市所有非居民用户提前执行淡季价格,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最大降幅达到0.56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