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154/2021-103871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政策解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1-10-1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共基础设施;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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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南京市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印发实施。
《工作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试点示范、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提出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立了2021年、2023年和2030年三个阶段改革的主要目标,明确了十三项重点任务,确定了溧水区为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区。为加强管护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市政府成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领导小组,建立层级明晰的管护制度体系、分行业的管护评价体系、多元的经费保障机制,到2030年,全市农村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并管护到位,在全国和全省率先实现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文件链接:http://fgw.bjdfdc.com/njsfzhggwyh/202110/t20211019_3162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