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154/2022-08307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2-01-2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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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依法行政办《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党对法治建设领导
一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党校举办为期3天的全市发展改革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展改革委,委机关各处室、系统各单位共54名同志参加培训,达到“悟思想、学法规、促实践”的成效。二是落实党政负责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机关建设纳入发展改革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出台《南京市发展改革系统2021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明确24项重点任务。三是强化党组中心组学法。抓住领导干部普法、学法、用法这个“关键少数”,委党组中心组先后组织7次领导集中学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动态调整权力事项。落实省、市编办部署要求,对我委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我委共有44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市设行政权力事项2项)。二是规范投资项目管理。牵头制定《关于严格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的规定》《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超概算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按月跟踪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指导各区贯彻落实《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三是加大清费减负力度。清理规范我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行业收费。贯彻落实降低工商业销售电价政策和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开展转供电收费专项整治,编制印发《关于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四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编制“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和“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易贷”工作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关于广泛开展南京市2021年度“信易贷”系列推介活动的方案》,推动“信易+”便民惠企应用场景建设。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提请市政府制定出台《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南京市生态保护补偿办法》。提请市人大、市政府将《南京市循环经济发展条例》和《南京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列入2022年立法调研项目。我委制定印发《南京市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南京市市级政府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内部法治审查。制定出台《南京市发展改革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南京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对124件委机关合同、4件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核。制定印发《南京市发展改革委公平竞争集中审查工作方案》,对27件存量和1件增量政策措施进行审查,形成《南京市发展改革委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名录库》。三是组织开展法规清理。组织开展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规则制度清理整合,共梳理涉及招标投标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36件,拟保留、修订24件。对35件我委牵头起草、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长江流域保护内容进行清理。四是推进法规总结评估。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法”实施情况回头看、招标投标监管和创新案例梳理。2019、2020年,连续两年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南京“招标投标”指标被评为“标杆指标”。在江苏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南京“招标投标”指标得分位列全省第一。
四、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严格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印发《南京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我委11项重大决策事项。《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被列入2021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共完成主动公开198件,依法办结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83件。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成2021-2022年度法律顾问遴选工作,确定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为我委法律顾问,组织完成5名公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研究制定《南京市发展改革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工作指引和“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首次将货物招标投标监管纳入计划之中。二是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建立南京市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货物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级报告使用工作。制定出台《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负面清单》。依法将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监管权移交江北新区经发局承接并两次上门协调指导工作。三是开展粮食流通督查。参加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交叉互查活动。落实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计划,组织夏秋两季收购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市级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专项检查。四是强化安全生产检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梳理形成《能源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基本情况汇总表》。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填报,完成率100%。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强化行政诉讼。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我委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办理行政诉讼案件6件。二是强化行政复议。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办案流程,健全审理机制。办理行政复议3件。三是强化收费监管。动态调整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对全市纳入全省收费动态监管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年度审核,年报率100%。
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妥善处理招投标诉求。强化对重点项目和投诉易发项目的抽查力度,依法依规处理货物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严格查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妥善调处价格争议。贯彻落实最高院、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推出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工作,组织系统单位进行价格争议调解专题培训班,在全市率先开展江苏微解纷平台APP调解办案。三是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优化服务意识,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共办理“12345”工单294件,和谐信访15件,办结率100%。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开展法治教育。举办全委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专题辅导。围绕普法重点内容,制定干部季度学法计划。开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全委参加各种法律法规答题竞赛活动。二是营造良好氛围。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讲会20场,解读营商环境最新政策法规。联合主流媒体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制作宣传视频2个,刊发系列报道四十余篇,宣传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成果。三是推动长江保护。全面落实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战略任务,制定印发年度工作要点、百项提升工程计划、长江保护法重点任务分工等文件,形成我市贯彻落实总书记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长江保护法的“一方案、一要点、一计划、一分工”的政策体系。赴基层开展系列主题宣讲,持续提升社会各界“共学保护法、共抓大保护、共护母亲河”的法治意识。
2022年,我委将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重点推进六项工作:一要推进发展改革重点立法。为促进我市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成《南京市循环经济发展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为确保我市粮食有效供给,规范粮食流通秩序,完成《南京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及时推动《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南京市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等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二要推进招标投标市场监管。持续巩固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以《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重点环节责任清单》为抓手,督促招标人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开展招标活动。三要健全信用新型监管机制。做强做优市“信易贷”平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全面提升信用承诺覆盖面,拓展“信易+”应用场景。四要推进法治理论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对标《规划》阶段性目标要求,突出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主题宣传等活动。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借助新技术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及时围绕重要法律法规及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实施精准普法,将法治宣传更好地融入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各类学法培训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学法、全员学法以及组织庭审观摩等方式,持续提升发展改革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