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154/2022-105562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2-09-2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我省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落实政策措施;督查激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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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
近期,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21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以及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40项奖励支持措施。
在“六稳”方面,包括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利用外资提质增效等成绩突出的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投资完成等情况较好的地方,直达资金下达使用、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国库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绩效突出的地方,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成效明显的地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成效好的地方等,给予督查激励。
通报显示,在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有:无锡市,泰州市,溧阳市,张家港市,如东县,东台市,泗洪县。2022年对上述地方优先安排项目入库审核,优先按规定列为省级试点示范项目并给予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