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154/2023-00379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重点工作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3-01-2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市发改委关于南京市祖堂山精神病院(祖堂山社会福利院)厨房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
文 号: | 宁发改投资字〔2022〕821号 | 关 键 词: | 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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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投资字〔2022〕821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报审南京市祖堂山精神病院(祖堂山社会福利院)厨房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函》(宁民财〔2022〕137号)及其附件收悉。根据《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同意实施南京市祖堂山精神病院(祖堂山社会福利院)厨房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项目单位为南京市祖堂山精神病院(祖堂山社会福利院)。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东善桥祖堂山精神病院(祖堂山社会福利院)。
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食堂后场修复装修,装修面积约600平方米,更换电磁灶具及厨具11台,以及增容1250kVA变压器一台和相应电力设备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约351.61万元,由南京市祖堂山精神病院(祖堂山社会福利院)自筹解决。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货物、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应依法进行招标。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苏(2019)宁江不动产权第0054396号不动产权证。
七、要结合养老机构日常经营的特点和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安全保障措施,杜绝改造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项目完成后,要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八、请认真落实相关节能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强制性节能标准进行节能设计,在开工建设前完成节能审查相关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实施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的,请按照《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本项目的开工、竣工情况请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填报。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代码:2210-320100-04-01-777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