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154/2023-02027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重点工作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3-01-0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市发改委关于红山森林动物园门票价格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红山;价格;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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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森林动物园改造提升工程于2018年批准立项,改造提升工程包括:景区占地扩容5.4公顷,新建总建筑面积1.94万平方米的动物展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用房,提档升级改造园内既有场馆,新增物种30多种200余只等。
为适应景区实施改造提升工程后的运营需要,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景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市发改委于12月29日组织召开了红山森林动物园门票价格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和吸收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市发改委制定了红山森林动物园门票价格方案,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采纳的主要意见
(一)关于重新核定门票价格的必要性。听证会参加人一致认为,红山森林动物园作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门票收入是维持景区正常运营的主要收入来源,现行门票价格已经不能覆盖其运营成本,门票价格体现公益性的同时,也要兼顾景区可持续发展。市发改委采纳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重新核定红山森林动物园门票价格,进一步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二)关于门票价格方案的意见。18名听证会参加人,4名赞成方案一,即:60元/人次,认为该方案既考虑了红山动物园运营成本情况,又考虑了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因素;14名赞成方案二,即:70元/人次,认为该方案具有一定前瞻性,能更好满足红山动物园未来发展和运营的需要。市发改委采纳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考虑到红山森林动物园景区2019年-2021年三年的平均综合成本,门票价格核定为70元/人次。
(三)关于提高景区年卡价格的意见。部分听证会参加人认为红山森林动物园景区门票优惠政策覆盖人群范围广,入园游客实际购票人群数量占比仅为40%,建议同步提高年卡价格。市发改委采纳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景区年卡价格核定为120元/人次。
(四)关于对困难家庭孩子实施门票减免的意见。部分听证会参加人认为门票价格重新核定后,应对困难家庭孩子免费或提供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规定,我市已对未成年人和全日制在校学生实施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红山森林动物园应严格落实优惠政策,并在免费开放日重点保障困难群体的申请。
二、不采纳的建议和理由
(一)关于建立门票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主要理由:根据《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苏价规〔2018〕1号)规定,核心游览项目增加、游览面积扩大、成本支出大幅增加等因素,确需调整门票价格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景区实际运营成本,综合考虑景区公共服务特性、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适当调整景区门票价格。只有具备苏价规〔2018〕1号文件规定的必要条件,才能启动调整景区门票价格,红山动物园不具备建立门票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国内外也尚无城市建立景区门票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二)关于设立票价组合的意见。主要理由:根据《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苏价规〔2018〕1号)规定,门票以及月(季、年)度门票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家庭票、套票、成人票+产品、门票+公交等票价组合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由景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三)关于门票价格不高于30.665元/人次的意见。主要理由:红山森林动物园管理处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门票收入是其主要收入来源,现在运营成本已经远高于30.665元/人次。
此外,部分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关于园区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市发改委已转送红山森林动物园管理处,提请采取相应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