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建设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对促进体制改革、改善投资环境、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开放型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国务院部署,为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会同各地区对2006年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管理、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集约发展原则,遵循开发区以产业发展为主,努力成为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的功能定位,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数量控制、产业集聚、产业特色、发展定位、区域布局、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标准,对现有开发区进行了严格审核,将符合条件开发区纳入了2018年版《目录》。
2018年版《目录》包括2543家开发区,其中国家级开发区552家和省级开发区1991家。与2006年版《目录》相比,2018年版增加了975家开发区,其中,2006年版《目录》内的1511家、新增1032家,总体反映当前开发区实际状况,满足地方发展需要。
各地区、各部门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要求,统筹做好开发区各项工作,坚持改革创新、规划引领、集聚集约、发展导向,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为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