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南京公积金相关支持政策有哪些?
2022-08-25
2022年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结合省市助企纾困各项举措,疫情防控期间我中心出台以下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1.阶段性缓缴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且确定补缴方案的,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2022年4月-12月,到期后按照补缴计划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截至2022年7月31日,共有108家单位申请了疫情期间缓交,暂缓企业压力6893.60万元,涉及职工约1.04万人)
2.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受疫情影响,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职工,可以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情况说明,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可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3.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提高2022年5月至12月租房提取额度,单身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由每月1200元提高至每月15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由每月24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提高提取额度职工786名,提取金额298.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