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44665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解读材料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医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2-05-1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建立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梯度降价机制(试行)》的政策解答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政策解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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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梯度降价”机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推进医用耗材治理改革,将中选和非中选产品价差控制在较合理范围内,南京市医保局选取一次性腹腔穿刺器品种进行探索,创新实施梯度降价与医保支付政策联动,引导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主动降价,经过第一轮降价后,八家企业全部响应,对44个产品主动降价,平均降幅62.21%。调降后,挂网价格低于200元的产品,调整个人自付比例为0;降幅超过60%、挂网价格高于200元的产品,调整个人自付比例为0.1;降幅为60%、挂网价格高于200元的产品,调整个人自付比例为0.2,支付上限不变。对积极响应、降价幅度达到70%以上的产品,鼓励医疗机构在确保完成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的前提下,优先将其纳入医疗机构采购目录,提高临床应用的选择面。经过对一次性腹腔穿刺器梯度降价的探索实践,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了《关于建立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梯度降价机制(试行)的通知》。
问题二、什么样的产品可参加梯度降价?
答:国家、省、市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降幅超过30%的同品种非中选产品。
问题三、目标降幅及首次梯度降幅确定的标准是什么?
答:目标降幅原则上不低于中选产品最小降幅的70%,首次梯度降幅应不低于目标降幅40%。
假设超声刀进行了带量采购,有三家企业中选,降幅分别为60%、55%和50%,其中最小降幅为50%。从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起两年内,超声刀非中选产品在自身挂网价格基础上进行梯度降价,首次梯度降幅不少于14%,最终目标降幅不少于35%。
问题四、对企业主动响应降价有什么配套政策?
答:对主动响应降价并达到目标降幅的相关产品,落实医保支付政策协同,按降价幅度高低适当调整个人自付比例,医保支付标准。对降幅达到中选价格水平的产品,参照中选产品相关政策管理,协同中选产品医保支付政策。医疗机构在确保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完成的前提下,优先将其纳入医疗机构采购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