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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01-25 09:33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立足医疗保障工作职能,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流程,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信息监督管理

        市医保局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将具体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全局各部门,进一步明确医保领域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办公室注重加强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加强对预公开信息的文字校对、图片审核、保密审核和涉法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运转、取得实效。

        (二)丰富信息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于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对外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信息。2021年局官方网站共公开发布信息1064条,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医保政策信息191期,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次。在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中,有124篇医药政策改革信息材料被交汇点、南报网、龙虎网等媒体平台采用报道,有12篇工作创新信息材料被学习强国平台采用。市医保局不断加强医保宣传,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聚焦群众关心的参保缴费、异地就医等热点问题进行咨询答疑,按批次发布个人账户可支付医疗器械和消毒产品清单、政策文件解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等信息,不断提升行政透明度,满足群众办事服务需要。

        (三)完善系统功能,加强平台载体建设

        市医保局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网络平台建设,通过我的南京”APP,开发上线阳光监管平台2.0—“医保高铁手机云平台,与15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和3000余家医药企业直接联通,着力增强平台的实用性与便民性,发挥信息公开的辐射效应,实现医保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等第一时间精准投送发布。719医保高铁上线以来,开通2.48万人,累计使用20万人次,在全国率先建成了三医联动、实时共享、动态监测、引导发展的大数据信息新平台。

        (四)畅通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1年,市医保局依托市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平台,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申请受理、办理、答复的时限和流程,切实提升依申请信息公开合法性、有效性和规范性。2021年市医保局共受理自然人依申请公开12件,各项依申请公开答复均严格遵守法定时限,不存在超期答复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公开的渠道还要进一步扩宽,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应进一步丰富。2022年,市医保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跟医疗保障发展形势,持续拓展医疗保障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增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互动性、便民性。结合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及时向官方网站、各类新媒体发声,努力提高公众对医疗保障领域政府信息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对外展现良好的医保形象,全面提升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