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老 龄 办 文 件
南 京 市 人 社 局
宁民福〔2018〕111号
关于给予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励的决定
市各相关部门,各区民政局、老龄办、人社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11月,南京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经民政部、财政部组织联合考核,获评“全国试点优秀地区”,为奖励先进,激励市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中做出更大贡献,市政府拟对在改革试点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4个单位给予集体嘉奖,53名先进个人给予嘉奖(具体名单附后)。
望上述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保持奋进的工作状态,为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做出更大贡献。各区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创新奉献、真抓实干,努力为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实现新突破、争取新成绩,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嘉奖集体和嘉奖个人名单
南京市民政局 南京市老龄办
南京市人社局
2018年5月14日
嘉奖集体名单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发展处
栖霞区民政局老龄工作科
江宁区民政局老龄工作科
雨花台区民政局老龄工作科
嘉奖个人名单
给53名个人记嘉奖一次:
市人社局:王文莉(医保处)
市卫计委:陈伟(基妇处)
市财政局:褚亚超(社保处)
市民政局2人:陈永、张颖;
江北新区管委会3人:陆其才、童金梅、李静。
玄武区5人:陈明、胡俊、邵晨希、张霞、于燕;
秦淮区5人:朱晓敏、曹金海、张永和、于宝军、邓慧玲;
建邺区3人:宋超、王霞、刘敏;
鼓楼区6人:陈昕、宋文军、匡猛、张雯娟、顾成梅、刘新玲;
雨花台区4人:邹巍巍、董红、余岚、李华东;
栖霞区5人:劳慧、王兵、刘兴龙、黄小军、王敏;
江宁区5人:王津东、李会霞、陈玉平、苏郭武、杜生芳;
浦口区3人:莫信荣、赵昆、朱斌;
六合区3人:潘文涛、潘有俊、陆云;
溧水区4人:刘和顺、王红兵、潘慧庆、陈孝义;
高淳区2人:夏华伟、周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