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对社会诚信建设的推动作用,不断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大力开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体系,积极营造诚信的社会氛围,有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联动机制建设,形成惩戒合力。与检察院、公安分局密切配合、高效联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2021年依法纳入失信人员名单3641人次,限制消费8277人次,拘传205人次、搜查196件次,执行110出警80余件次,执行完毕或达成执行和解案件50件次。
二是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司法建议“以案促治”作用,及时就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监管漏洞、制度缺失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遏制欺诈犯罪,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出台《关于严防保险诈骗案件的监管提示》,打击医疗领域欺诈骗保行为,依法保障诚信消费者利益。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诚信氛围。开展庭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等法治宣讲活动,将案件审理与诚信教育有机结合,宣传法院信用惩戒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果,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2021年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各类消息513期,发布典型案例50期,组织法院开放日15次,组织参观、旁听庭审60件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70人次,公开裁判文书2637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