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市场监管总局始终把百姓“舌尖安全”放在首位,高度重视食品生产信用监管,以信用赋能食品生产监管,打好协同治理“组合拳”,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让失信者“时时不安”也显得尤为重要。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守住食品安全防线,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日,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燕子矶分局开展了食品销售企业临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临期食品只要符合食品标签所规定的保存条件,可以在市场合法销售和流通。
在督查检查的过程中,市场监管人员每到一家食品批发经营户,都会要求经营户提供进货记录、销售记录、销毁记录等相关台账,并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对产品销售进行自查,通过查验食品的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确保临期食品不过期售卖。市场监管人员尤其关注经营户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包装一并销毁),并对过期食品的处理记录和影像资料进行了检查。此外,市场监管人员还现场指导经营企业规范登记销售和销毁制度,改善商品贮存环境,并督促企业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流程。
下一步,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分局将继续加大对食品销售企业的监督力度并实施分级监管,违法失信食品企业立即落实联合惩戒。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已成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