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印发《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情况的通报》,对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年度考评情况进行通报,我市在本次考评中荣获优秀等次。13个设区市中,南京市、南通市、常州市、苏州市、徐州市5个市政府获评优秀等次,我市位居前列。
2015年至今,不论是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项督查、年度考评,还是全国、全省第三方评估,我市均取得了较好成绩。2015年获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第三方评估第一名;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获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评优秀等次;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主办的全国百城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中,2016年我市位居全国第四,2017年被授予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称号。
省政府对设区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考评重点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等的工作情况,涵盖依法履职、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化解矛盾、法治能力、组织保障等七个方面近百项指标。
为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去年以来,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组织实施《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取得积极成效,在考评中获得了充分肯定:
一是组织保障有力。市委、市政府制定实施《规划》,各区各部门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法制办举办了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范围扩大到市委、市人大、市法院、市检察院。
二是“放管服”改革成效突出。实现“3550”改革目标,出台“不见面审批”方案和事项清单,特别是栖霞区成功办理了国内首份“不见面审批”的营业执照。
三是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出台《关于南京江北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为江北新区改革预留了空间。
四是依法决策机制有效强化。市政府成立了法律顾问委员会。制定或修订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等一系列制度。
五是主动作为、顺利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取得了积极进展。
六是行政复议委员会正式成立,政府立法、行政复议、执法监督领域100余个基层联系点全面覆盖,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有效提升,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