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南京出租汽车客运市场需求严重不足,行业运力规模下降为平时的三成左右,驾驶员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考虑到各企业承包模式、承包金数额不尽相同,多数企业已处于亏损边沿,但经营者坚决贯彻执行各级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为最大限度保障行业运营秩序,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在征求行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防控疫情期间给予出租汽车承包驾驶员阶段性临时补贴的指导意见:
1、暂定补贴时间从1月24日开始至2月29日(视疫情管控进展再行研究后续举措)。1月24日至31日按天计算,2月份按月计算。后续视疫情变化情况再定。
2、计算承包金基数以各企业承包合同的月承包金数额或实际收取的月承包金数额为基数。若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承包金中要扣除单位社保和个人社保部份后的承包金额。
3、单班车辆,按承包金基数的30%给予补贴。
4、配班驾驶员,企业收取月服务费300元的,按每月100元给予补贴。
5、个体经营户将车辆承包给其他驾驶员经营的,可参照此意见与承包驾驶员协商给予补贴。
6、行业鼓励从业人员积极防控疫情、文明规范服务,对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的,由行业管理部门和出租汽车协会共同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