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人员密集接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疫情防控期间,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出台政策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一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化学品经营许可办理采用“承诺制”发证。二是对7月20日后,受疫情影响危化品经营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未能及时参加培训、复训考试,无法提供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采取容缺办理方式,由市应急管理局视情先行发证。
待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状态后,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实行“承诺制”发证的危化品经营企业,按规定进行现场核查。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违反相关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在依法从严查处的同时,视情采取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