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市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介绍全市法院“执转破”工作推进情况,发布《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诚信被执行人(自然人)经济重生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会上,市法院执行局局长郑之平介绍了全市法院“执行不能”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推动“执转破”工作的重要意义。今年1-11月,全市法院新收执行实施案件67200件,执行案件数量每年保持10%以上的增速。这其中有部分案件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即俗称的“终本”。今年来,南京法院积极推进“执转破”工作,清理僵尸企业,利用企业破产制度促成终本案件的实结。按照最高院、省法院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市法院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转破”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转破”工作的通知》,畅通“执转破”中立案、审判、执行衔接程序,实现执转破案件办理的规范化、一体化,推进“执转破”工作全面、有效开展。一是全市各法院都组建了“执转破”移送、受理、审判团队,专门负责“执转破”工作;二是全面实施执行破产案件双向强制检索机制,规范了“执转破”衔接程序;三是探索破产人管理制度、简易“执转破”快速审理机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个人破产试点工作,争取形成南京特色的“执转破”工作亮点。
市法院专委刘红兵通报了全市法院“执转破”工作推进情况。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将畅通“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机制,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执行条线的重点工作,大力推进“执转破”工作实体化运行。通过执行转破产程序裁定受理公司、企业破产案件206件,破产债权总额21.75亿余元,化解“执行不能”案件2516件,“执转破”工作取得较为明显的进展。具体做法包括:将“执转破”工作纳入《全市法院执行条线2021年重点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加大“执转破”工作在执行工作单独考核体系中的分值权重;发挥中院牵引作用,建立由中院执行指挥中心牵头、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员额法官参加的执行转破产审判团队,并明确中院执行局实施团队的办理任务,积极推进“执转破”审判团队实体化运行。建立了“执转破”案件筛选、启动、审查、立案、听证、合议、指令受理、信息公开、处置衔接等工作流程,并规范了文书样式;加强对基层法院“执转破”工作的指导推动,十三家基层法院全部设立“执转破”审判团队,形成执破一体、以破促执、以执助破的大工作格局;组织力量全面梳理排查全市终本案件库,对照已裁定破产终结的443家本市企业名单,发现关联被执行企业339家,涉及终本案件3821件,全部下发相关法院核查后清出终本库;通过“执转破”审查及时纠正不合格终本案件存在的问题,化解执行案件难以推进的僵局。
全市法院积极推进“执转破”工作以来,取得了许多成功实践。发布会上,栖霞法院执行局局长黄秀明介绍了一起“执转破”工作典型案例。某混凝土公司诉讼缠身、生产经营陷入严重危机,以致彻底停产。对此,栖霞法院作出裁定受理债权人对该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通过调查发现,某混凝土公司具有完整的生产线,原有的销售和供货渠道也相对畅通,特别是其拥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有重要价值。债务人、债权人在清算过程中希望某混凝土公司能够进行重整,以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于是,栖霞法院没有将公司“一破了之”,而是由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最终,某混凝土公司短期内重整成功,实现了保障债权人利益、挽救债务人企业并兼顾社会利益的多重目标。这起案例也是法院优化司法服务,充分发挥重整制度拯救功能,依法支持和保护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实践。
不仅要让长期沉睡的“执行不能”企业“动”起来,还要让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自然人”站起来。发布会上,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陆正勤还解读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诚信被执行人(自然人)经济重生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主要内容,高淳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马琳就高淳法院近两年来开展与个人破产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进行了介绍。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市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利军,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市破产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张少华,市发改委社会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处长罗晓祥,市人大代表董云春受邀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