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里是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请问无锡XXX有限公司2020年是不是受到了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七次行政处罚?”近日,鼓楼生态环境局接到了这样一通咨询电话。
2020年1月1日起,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开始施行,环境行为信息纳入环保信用评价,实现全省信用信息共享。鼓楼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在处罚决定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上传至环保信用评价系统,由系统自行评价、滚动更新,目前已累计录入信息285条。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在系统中查询到了该公司环境行为信息,鼓楼生态环境局对信息进行了确认:该公司2020年在鼓楼区某工地进行施工,存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夜间施工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累计七次,环保信用等级目前为黑色等级。
按照办法,生态环境部门对黄色等级企业加大污染源环境监管抽查频次,取消生态环境方面的评优评奖资格;对红色、黑色等级企业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差别化水电价、暂停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补助等失信联动惩戒。
办法施行以来,鼓楼生态环境局将健全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压紧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作为落实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在下达处罚文书的同时,同步送达《环保信用记录告知书》,累计送达285份。
对屡次违法企业启动约谈机制,对辖区内环保信用等级为黑色或即将面临红、黑色项目的违法施工企业进行集体约谈,对企业即将面临的信用联合惩戒进行信用预警。
鼓楼生态环境局还通过集中学习、个别辅导等方式,向30余家企业解释“信用南京”、“省环保信用评价系统”、“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惩戒期以及修复原则、修复方式等内容。
2020年,考虑今年疫情影响,鼓楼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在严格执法同时做好“六保六稳”服务,对有需求企业提供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回复;对情节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整改为主,并对不予立案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办理好相应手续;执行省市绿色金融政策,协助区内5家企业获得省级奖补资金、1家企业办理绿色信贷手续,以刚柔并济的监管方式,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