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社局着眼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扩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覆盖面,通过落实正向激励,注重多向赋能,激发企业和谐创建热情。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加强正向激励的意见》精神,制定南京市12条激励措施,在政策激励、信用激励、荣誉激励等方面为和谐创建充分赋能,及时将有关激励措施惠及企业,切实把正向激励转化为创建动力。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列入守信“红名单”,作为良好信用信息推送至同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期间共推送企业守信“红名单”348余条,在“信用南京”网站予以公布。在评优评先上,优先考虑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同时优先安排培训、岗位和社保补贴以及批准特殊工时等优惠政策,不断激发创建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