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作为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优化出租汽车供给结构,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对满足人民群众更加美好的出行需求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12月,南京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推进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结果应用,定期公布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等信息,并作为市场准入、奖补资金、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努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行业监管机制。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在出租汽车管理领域积极探索开展“信易惠”工作,深化信用评价和运用,加大对守信主体的激励、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对近三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连续被评为AAA级且当年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当年企业经营条件免予审验且信誉考核直接评定为AAA级,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状况一般或存在失信行为的经营者,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进行诚信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内,暂停相关业务、手续办理。
受疫情影响,出租车接单量、营收量均大幅下降,驾驶员流失严重,企业经营困难。2021年,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出租车行业协会制定《南京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在2021年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给予驾驶员承包金补贴的指导意见》,在疫情严重期间,引导各企业克服困难,号召减免驾驶员承包金。今年4月,南京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发布《关于本市三至四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给予巡游出租汽车承包驾驶员补贴的指导意见》,倡议巡游车企业经营者减免4月份承包费的40%。办理减免过程中,优先为信用状况良好、疫情期间坚持出车为市民提供出行服务的驾驶员办理承包金减免,对在疫情期间存在恶意多收费、计价器作弊、故意甩客、违反防疫管控措施等违规违法失信行为的不予减免。目前,今年的承包金减免政策已全部落实到位,两年累计减免27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