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深化信用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宁信用办〔2021〕15号)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帮扶力度,纾解企业困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信易贷”工作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运用信用信息创新“信易贷”产品,优化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融资产品,实现信用贷款增速和户数“两增”。加大力度组织银行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等入驻“信易贷”平台,及时发布信用贷款产品。积极推荐有融资需求且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促进银行机构服务精准性提升。深化开展“信易贷”平台宣传推广,强化对企服务,引导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注册和使用。加快推进企业公共信用数据在“信易贷”平台的联通共享,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切实提高企业融资效率。促进“信易贷”平台之间的互通互联,完善平台功能,提升融资体验。(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紫投集团,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信用办)
二、依法开展失信惩戒豁免
深入贯彻《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落实《南京市社会信用惩戒豁免行为清单》。严格规范失信行为认定依据,认定失信行为必须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审慎认定失信惩戒名单,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偶发失信行为实施信用惩戒豁免。满足豁免条件的失信行为不纳入失信记录。满足豁免条件的失信行为被纳入失信记录的,可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机构核查后,确实满足豁免条件的,予以更正,并告知申请人。(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加大信用修复工作力度
加强对企业信用修复的指导,推进线上修复,完善部门间信用修复的核实确认机制,推进信用修复信息在国家、省、市各级平台的及时更新,对于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发生的失信行为,采取便利信用修复流程,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对接信用中国网站,尽快完成信用修复,重塑企业形象,争取更多市场机会,规范经营,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提升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内涵、适用范围和适用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开展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推动对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办事流程、缩减审批时限,支持不见面审批,助力“一件事”改革,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帮助企业减负纾困。(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司法局、市政务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有效开展信用预警提示
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依法依规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完善企业行业信用预警指标体系,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析,精准推送企业信用预警和提示信息,积极预防企业失信行为发生,帮助企业不断提升信用等级。(责任单位:市信用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
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