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法院“攻坚2017”惩治“老赖” 集中统一执行行动从7月25日至28日持续四天,行动期间参与执行人员共94人次,投入警力28人次,共执结87宗案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达944万元,现场集中发放执行款77万元,依法实施司法拘留强制措施3人次,查扣车辆12辆,纳入失信名单自然人(人)、法人(家)共49个。
因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某村经济合作社、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某经济联合社申请强制执行谭某强等11名被执行人履行交付农业承包款。
7月25日上午,新会法院15名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随即联动公安传唤所有被执行人到现场。在睦洲镇政府、睦洲镇司法所等配合下,执行干警按执行指挥中心发出的指令对到场的被执行人明法律、讲利害,情理兼施。2个小时的拉锯战后,其中一名被执行人陈某朝主动提出和解,并现场拿出其与谭某强、陈某恒共三人的执行款共85000余元现金。
面对大量的现金,执行员根据应急预案,落实执行员、法警专人带领,并使用警车送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到就近银行,以银行汇款的方式执行。
20分钟后,执行指挥中心传来现场的汇报,“陈某朝汇款手续办理完毕,该三案成功执结。”林其俊院长作出立即作出指示,“发挥陈某朝和解一案为“样本执行”效果,提升执行效率,让申请人尽快拿到执行款”。执行人员根据指示,齐心协力,清除执行障碍,终于在当日下午13时,近25.3万元执行款以现金汇款与转账方式执行到位。
这场历时近5个多小时的集中执行,单兵执法系统既实现指导执行,又对执行现场实时录制,并存储终端,确保案件执行可看、可听、可查。新会区委政法委领导和部分新会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执行指挥中心见证执行了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