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社保中心按照“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解决的一律取消”这“四个一律”原则,清理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确定了首批共6项通过书面承诺替代证明事项,并制定了统一的承诺书文本,在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执行。
这6项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具体事项包括:烟台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申领、省外生育待遇申领业务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登记、丧葬抚恤费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等业务。第一批书面承诺替代证明事项,以承诺书形式替代了“无固定收入证明”“省外准生证明”等部分群众难以开具、难辨真伪的证明。承诺书明确承诺人对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承诺不实事项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诚信惩戒、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等。实行承诺制将有效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一次办好”改革,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