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行径令人发指,惩治“老赖”是社会各界的强烈愿望。近期,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制定了《关于落实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实施细则》,这是迄今为止我市惩戒措施最全、涉及领域最广的联合惩戒失信行为文件。昨天上午,汕头中院、市发改局召开全市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工作协调推进会,市有关领导、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我市39个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上述《实施细则》的联合惩戒对象是我市两级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全国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由市发改局牵头推动建立汕头市公共信用信息大数据系统,市中级法院定期向该系统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其他部门和单位从该系统获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或协助执行《实施细则》规定的惩戒措施,并将执行情况通过该系统反馈给市中级法院和市发改局。联合惩戒措施包括11大类36项,从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协助查询控制及出境限制、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加大刑事惩戒力度、鼓励其他方面限制等方面对“老赖”说不,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