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9日获悉,依据有关法规并结合市情实际,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出台《大连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大连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分规则》,标志着大连市物业行业正式开启信用管理新时代。
两部新规的适用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并明确了市、区(县)、街道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在信用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按照《大连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分规则》,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每年信用评定基础分值为100分,实行减分制。依据年度信用积分结果,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5个级别,并将作为选聘、续聘物业服务企业,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的重要参考。获得AA级以上的,可在公共服务中享受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化措施,以及在财政性资金项目中作为优先选择对象等激励政策。评定结果为C级的,将有系列惩戒措施,同时,可由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视情节向业主大会提出解除物业合同或者不再续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