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又有新举措!11月12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了近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的《江苏省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关于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三个文件。
《实施方案》明确,打造20个以上信用监管示范行业,围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领域,实施信用监管示范工程。江苏将进一步加强对生活消费领域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选择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商业贿赂、城市运行安全、通讯信息诈骗、涉金融领域失信及互联网金融风险、养老托幼等民生重点领域,实施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并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探索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的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规范了信用修复条件。比如,信用主体因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领域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时,不予进行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