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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调查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项治理

        厦门持续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5日 10:25 来源:信用中国 阅读 0

        近日,我市查处一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某企业多名电焊作业人员持假证上岗作业,涉事人员及公司一并受到行政处罚,对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敲响了警钟。

        电焊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中的一类,是生产领域中安全风险较高的工种,作业人员的专业能力,事关生产安全、生命安全,因此经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十分关键。随着我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持续推进,特种作业领域也将得到进一步规范。违法从事特种作业,将面临哪些处罚?记者采访了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

        【案例】

        持假证从事电焊作业 涉事企业一并受罚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某企业电焊作业人员提供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在中国应急管理部官网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涉嫌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该单位涉嫌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市应急管理局随即对此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多名电焊特种作业人员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电焊作业。上述行为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除涉事的作业人员外,雇佣该批人员的公司也一并受到处罚。由于该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规定,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提醒】

        “扫一扫”能获取证书信息?都是假冒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但特种作业操作证类型甚多,如何辨别特种作业操作证真伪?目前可查询的方法有两种。一是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平台查询证书信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在顶部导航中点击“服务”-“查询服务”按钮,选择“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或在网页地址栏直接输入网址http://cx.mem.gov.cn/,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即可进行查询。二是使用微信公众号查验:关注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使用公众号菜单栏中“扫码查询”或“输入查询”获取证书信息。

        需注意的是,凡是直接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证书二维码即可获取证书信息的情况,均属假冒证书。

        【链接】

        未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企业最高将被罚款万元

        伪造证件、无证上岗,相关企业及人员将面临行政处罚——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最高将被给予3万元的罚款;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最高将被给予5万元的罚款。

        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企业负有管理监督责任。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最高将被给予1万元的罚款。

        【相关】

        安全生产记录事关社会信用

        《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社会信用体系日趋完善。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已将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及个人开展信用警示信息录入,并施以政府采购、招投标、贷款等多个方面的惩戒措施,同时对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开展联合惩戒。

        哪些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第八条,下列信息应当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用于识别社会信用主体的基础信息;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反映社会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反映社会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信息;受到表彰奖励以及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的信息;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纳入目录管理的其他信息。

        一旦失信将面临哪些惩戒?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第二十条,对失信的社会信用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在法定权限范围内采取下列惩戒措施:在行政管理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行政管理中不适用社会信用承诺等便利化措施;在政府采购、公共资源配置、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活动中作相应限制;限制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支持以及参与表彰奖励;依照有关规定限制出境、限制乘坐高级交通工具、限制购买不动产以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高消费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限制进入特定市场、行业或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国家、省、市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惩戒措施。

        【小贴士】

        什么是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常见的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储存作业等。

        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哪些条件?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五项条件: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多长?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复审的,应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向原发证机关或者所在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特种作业操作证哪些情形下将失效?

        复审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将失效。有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复审不予通过:健康体检不合格;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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