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建筑行业工资支付进入高峰期。为进一步落实“六稳 ”“六保”决策部署,兜住基本民生底线,南京市建委组织开展建设领域清欠冬季专项治理,针对隐患问题形成预防清单,及时化解欠薪矛盾,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本次行动分为预警排查、跟踪整改、集中攻坚三个阶段,涉及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工程工地,重点为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工地。
行动中积极运用信用监管手段,采取四项举措惩治违规。一是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责任单位处置不当、久拖不决、涉及人员10人以上的,清欠办予以通报,作为建筑市场不良信用行为予以记录;情节严重的,对建筑业企业予以限制在我市承接新工程3个月及以上。二是对拖欠数额较大、涉及人员较多(100人以上)、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项目,在依法协调处理的同时,暂停办理建设领域相关行政审批;同时对相关企业进行公开曝光,记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发布,将违法行为上报省清欠办、市根治办,对建筑业企业予以限制在我市承接新工程6个月及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暂停在我市承接新工程,并同时上报省清欠办,建议全省暂停承接新工程。三是对在本次专项治理中不依法履行民工工资保障职责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名单提交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企业和个人,移交人社、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上报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民工保障职责履职不到位而造成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给予暂停该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并通告房产部门暂停预售等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