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准入便利化、“预警观察期”内“无事不扰”、创新信用修复机制、推行免罚轻罚事项清单……近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对数字经济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出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十项举措,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新经济探路前行,需要宽松的市场环境。《实施意见》提出,对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新经济模式市场主体,给予合理的“预警观察期”,在“预警观察期”内实行“无事不扰”。对非因生活消费需要反复多次购买或接受服务产生的职业打假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审慎的分类监管处置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最难的是初创时期,对于新经济领域企业初创时期的、无意间发生的、非恶意为之的等一般违法行为,只要不触碰底线,可以给予合理的“预警观察期”,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空间,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为企业创造自由、宽松的生长环境。
“‘无事不扰’不等于‘无事可做’。”该负责人介绍,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将加强行政指导,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难题、规避风险。出台对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新经济模式涉及市场监管职责范围的一揽子市场主体合规指引清单,引导市场主体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快速识别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主要风险点,对经营风险点实现自我优化、自我监督、自我堵漏。
《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降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专项检查外,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同时创新信用修复机制,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帮扶力度,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市场主体,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新经济模式的经营异常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及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进行主动提醒和专项指导。
在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坚决守牢底线,对触犯安全、质量底线,严重危害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对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等,违法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格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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