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如对质疑答复不满意该怎么办?
发表时间:2023-02-09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答: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答: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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